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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预告
发布时间: 2016-04-29 浏览次数: 16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沪工程委干〔20165号)的有关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对阮晓栋同志进行试用期满考察,现予以预告。

一、考察对象

阮晓栋,男,现任材料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兼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为2015312-2016311日。

二、考察时间

2016429-2016513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具体请与学院党委联系(地址:行政楼1609室;联系电话: 67791198段老师;电子邮箱:dhxred@sues.edu.cn)。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材料工程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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