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拓宽党员教师服务群众渠道,构建服务群众、凝聚党员的工作体系,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教师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使学校党组织真正成为富有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坚强战斗堡垒,校党委决定实施“党员导师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党员导师计划”旨在充分发挥党员教授、党员专家和党员干部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以传帮带教的方式,开展党内关怀与激励,帮助影响青年党员教师、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党员导师计划”重在党建引领思想道德教育,使更多的党员教师直接参与大学生党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
“党员导师计划”力在丰富和完善教师党建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促使广大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中当先锋、作表率,在岗位实践中创先进、争优秀。
二、主要内容
“党员导师计划”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本单位的党员教授、党员专家和党员干部担任党员导师,指导本单位或其他有相应需求的青年党员教师、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有益于其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
“党员导师计划”是党员教授、党员专家和党员干部根据自身的特长和结对青年党员教师、大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发挥党员教授、党员专家和党员干部的政治优势,启迪、引导、帮助青年党员教师、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政治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党员导师计划”是发挥党员教授、党员专家和党员干部的专业优势,在业务上帮助青年党员教师提升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能力,学习上帮助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党员导师计划”是发挥党员教授、党员专家和党员干部的经验优势,在社会实践上帮助青年党员教师增强社会服务、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的能力,帮助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实践中成长,在奉献中成才。
三、准入条件
1、“党员导师计划”申请加盟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
2、申请加盟单位要注意整合本单位资源,注重创新实践,注重实际效果,为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提供平台,为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实现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提供路径;
3、“党员导师计划”以项目为载体,应从单位实际出发,确立主题,突出重点,应有可操作性、针对性;
4、“党员导师计划”项目应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和实践积累,设计相应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5、参加“党员导师计划”项目的党员导师应不少于10人,党员导师以教师党员为主体,可以吸纳适量优秀的研究生党员、高年级本科生党员担任党员导师,也可以适当聘请产学研合作单位的党员劳模担任兼职党员导师。
四、管理办法
1、“党员导师计划”采用准入制。达到准入条件的项目经审核获批后,学校党委将予冠名授牌,并纳入学校“党员导师计划”统一管理;
2、“党员导师计划”采用项目管理。应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党员导师计划”项目的目标;
3、“党员导师计划”采用年检制。每年6月由学校组织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党员导师计划实施开展的实际情况、总结报告、综合评议以及有关的支撑材料等。年检未通过的“党员导师计划”项目应予整改,无改进的将予摘牌;
4、“党员导师计划”项目加盟申请获批后,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管理,各党委、党总支要配备专人负责“党员导师计划”的实施;
5、学校党委对首次入选学校“党员导师计划”的项目给予800元经费资助。
五、时间安排
1、“党员导师计划”申请加盟单位应认真填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员导师计划”加盟申请书》,一式三份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档报送至ftp组织部“党员导师计划”文件夹内;
2、受理“党员导师计划”项目申请加盟的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20日前后(2011年的截止时间为6月24日);
3、学校每年7月1日前评审并公布新入选的“党员导师计划”项目名单并进行授牌。
联系人:高锡文 电话:67791264
附件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党员导师计划”加盟申请书
党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