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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部门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党务部门的设置:我校党务部门分为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学工部、保卫处。

 党委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信息与督查及时掌握、汇总、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情况,了解和处理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类信息,撰写工程大信息和党史大事记;负责学校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政策研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和研究带有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了解国内外高等学校办学的先进经验和发展趋势,研究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文秘工作: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接和审稿各单位、各部门送党委领导处理的文件、报告;负责各类文件、机要函件的收发、保管、传阅、催办工作;党委文件的审核打印工作;负责内部管理、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信访接待:作好群众信访工作,代表学校党委受礼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各单位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工作;总结研究来信来访工作中反映出的倾向性的问题,为领导提供信访信息。

    贯保密工作:彻落实保密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的保密法规,承担校保密委的日程工作。

保卫处(部)的工作职责

    一、制止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学校安全的行为。
    二、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生活和科研秩序。
    三、开展法制、国家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四、监督、检查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积极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与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六、协助大学城派出所调查校区内发生的政治、治安和刑事案件,查处校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治安纠纷;
    七、办理师生员工的户口迁移和做好自行车登记、发放工作。

    八、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

    九、认真做好失物招领工作。

    十、为师生员工安全上的需要提供必要帮助。

党委组织部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经常研究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供党委决策参考,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调查研究基层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督促基层组织完成党委决定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党委汇报。

     三、努力探索干部制度改革新途径,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中层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不断总结干部工作新经验。

    四、经常研究分析各中层领导班子情况,向党委提出建议和办法,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五、按照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和建设工作,选拔培养好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七、负责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工作时间的落实认定,接待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干部申诉,配合纪委搞好党风党性教育工作及违纪党员的教育和处理。

    八、坚持开展党建研究和干部、党员教育工作。认真办好党校,做好统计报表、党费收交、管理、使用及接转组织关系工作。

    九、按照手续从简、把关从严的原则,做好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批工作。

     十、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党委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学习工作;

    二、拟订有关宣传工作、宣传阵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教职工、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组织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活动;

    四、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日常工作;

    五、协助纪委、组织部(党校)进行党员、干部教育;

    六、负责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配合做好学校介绍等综合性宣传材料的编写、制作;

    七、协助学校党政重大会议、活动场地的布置;

    八、负责学校及上级党政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

    九、配合学校办公室做好年鉴的编辑工作;

    十、负责校报、电视台、宣传栏、阅报栏等各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会议、活动的新闻摄影、摄像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纪委的工作职责

学校纪委在市教卫纪工委和学校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监察处的工作职责

监察处是学校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监察对象进行监察。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决定、命令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

(四)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五)协助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高效教育;

(六)对所属单位的监察业务进行指导。

学工部工作职责:

一、指导、协调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及安全、安定、稳定工作。

二、制定、完善学生工作各类规章制度,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计划,起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全院性报告。

三、落实国家关于毕业生政策,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及派遣工作。

四、负责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

五、指导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统筹管理和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六、负责学生的奖惩管理,组织实施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

七、负责组织迎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八、负责学生寒暑假后返校的报到工作,协助做好学生注册工作。

九、指导心理咨询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十、承担《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及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协助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预防和处置学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