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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民主权利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教卫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基层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新形势对学校党组织的新要求
高等学校担负着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上海正处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学校的管理体制机制、专业学科建设、学生培养模式、党员队伍自身结构与发展,及高校受到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程度明显上升,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考验。基层党组织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实现党的工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有效结合,使党的基层组织充满生机与活力,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支撑。
2.继承传统,适应发展,推进学校党建工作
学校各级党组织具有良好的党建工作传统和党建工作基础,多年来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了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学校各级党组织在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在组织动员党员和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在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当前,面临世情、国情、党情、校情的发展变化及师生思想多元化,必须看到学校基层党组织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和工作任务不适应的问题,例如,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虽已确立,但是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运行机制以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机制中的职能定位还不明确;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但是其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没有得到有效激发;学校虽然注重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支部书记队伍,但是对这支队伍的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高校,学校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挑战、破解新难题,使各级基层党组织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坚强堡垒。

二、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以“树魂立根”为核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学校科学发展、推进内涵建设,创建现代化特色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把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眼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着眼于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通过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放到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放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局,放到促进教育教学、加强科学研究、推进社会服务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思想,以党建工作创新,推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党支部是学校党委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党支部的工作状况直接影响着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要坚持把党支部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建的重点,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党支部工作的创新,促进学校基层党组织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要认真总结学校党建工作特别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本经验,根据形势、环境、任务、队伍等方面的变化,着力研究规律、特点和变化,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内容、方式和手段等,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建立和完善符合党内规定、适合高校特点、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形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发挥学院(部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学院(部门)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学院(部门)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部门)的最高决策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三重一大”运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落实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院务(部门)会议及其议事规则,做到党政工作同步谋划,同步考核,协同发展,形成党政共同负责、协调运转的良好局面,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制度保证。

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工作职责是:

(1)管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水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管思想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3)管人才培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为培养、吸引、用好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管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创建党建工作载体,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的要求,针对学校不同类型党组织、党员群体的特点,紧密结合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活动。组织活动的内容要有利于党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党员的全面成长。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党员工程”、“凝聚力工程”、“世博先锋行动”、“我为党旗添光彩”、“党员先锋岗”、“党员扶贫”等服务师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组织生活的形式创新,积极推广“组织活动立项”以及“主题党日”、“优秀党日”评比活动等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建立优秀教师党员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多种形式的支部共建活动,相互学习促进,拓展师生联系的渠道和领域。

3、强化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功能。建立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发挥二级党校作用,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要以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为目标,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学习理论、学习知识技能,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党员能力。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每两周党员过一次组织生活;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和支委会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年由党员干部为党员上一次党课;坚持每年一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恪守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发挥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影响带动周围的学生。

加大对青年知识分子的工作力度。做好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把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入党,在党员队伍中培养教学科研骨干、学科、学术带头人。积极探索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对应建立党支部的新方式,发挥党员专家教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青年教师业务成长和政治成长。
4、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建设,着眼于抓基层、打基础、带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做表率、有本领、靠得住的党支部书记队伍。按照培养高素质党支部书记队伍的要求,学校党委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提高党支部书记开展党的工作和党建工作的能力、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带领党员团结群众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能力,注重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管理和业务工作能力,注意研究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能力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支委会和党小组作用,既要努力提高支部委员的个体素质,又要注意充分发挥支委会的整体功能,使之成为团结协调、结构合理、战斗有力的领导集体。

5、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市委、教卫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坚持每三年对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进行换届的制度,不断增强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活力。选优配强学院(部门)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选配到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来,并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党务工作岗位经受锻炼,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行政领导职务。

6、做好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建立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是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为学校输送人才。各级党组织要从各单位部门的工作需要考虑,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做到结构合理(年龄、专业、性别等),优势互补。学院领导班子必须要有一名40岁以下的干部,还要注意有一定比例的女干部、非党干部。

 

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1、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构建多渠道、分层次的大学生党员培养教育体系。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构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入党后相衔接的教育体系,切实落实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毕业离校党员必训制度,做到定学时、定主题、有考核,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促进广大学生党员树立理想,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要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体现教育的时代特色,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党员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学校、学院二级党校、学生政治理论社团协会等在学生积极分子培养中的作用,推广“党的基本知识进课堂”、“党课学习小组建在班上”等行之有效的经验,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提高积极分子培养水平。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把党性教育贯穿于教学培训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加强“推优”工作,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充分整合和发挥校内外教育资源优势,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上党课、做形势报告制度,拓展社会实践教育途径,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党支部组织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教育途径,大力推进党的工作进网络,加强网上党建工作平台建设。

2、全面把握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积极、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结合大学生特点,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化,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步下放入党审批权至学院党总支,在坚持发展党员培养联系人制度、共青团推优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制度、发展对象政审制度、入党公示制度、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党组织集体讨论制度、年度发展计划预审制度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发展党员答辩制度,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评价体系。

3、创新工作机制和组织设置,努力实现大学生党建工作全覆盖。坚持重在建设全面覆盖,主动适应学生学习、生活和管理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网络,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党支部建设新机制,努力把党组织建在最活跃的细胞上。按照学院、专业、班级设置学生党支部,实现“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积极探索党的建设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区、学生社团组织、教学课程班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全覆盖工作机制,必要时成立临时党组织,发挥学生党员联系大学生的重要作用。

加强大学生党员管理,严肃党的纪律,督促大学生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大学生党员的管理,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

4、加强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德才兼备、专兼结合的原则,选择和吸引更多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热爱党的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党员干部和教师从事学生党建工作。

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高进、明责、严管、精育、优出的原则,制定和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落实专职辅导员的职数、职责和待遇,建立与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匹配的干部人事制度,推进职业能力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发挥党员辅导员在大学生党建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从优秀辅导员中选拔党政干部的力度,构建辅导员与教师、机关管理干部和党务工作者之间的交叉培养和交流轮岗机制。坚持选拔党员干部、党员教师、党员辅导员、优秀党员学生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加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校、院两级组织员队伍建设,逐步下放入党审批权,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适时配强建设高素质的组织员队伍,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考察和把关的作用,通过谈话、审查有关材料等,促进发展对象思想政治上的成长和提高。

5、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等方面的党员管理制度;严格党籍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专人联系制度,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大学生党员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做好高校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作,培养和储备党政后备人才和基层党建工作者。做好高中与大学、本科生与研究生、大学与社会在发展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党性党纪教育。

 

五、切实加强对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配合支持、党政形成合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

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设。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建第一责任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积极配合、支持党组织,主动参与做好学校党建的有关工作,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配合支持、党政形成合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学校要加大对党建工作人、财、物的投入,从活动经费、活动场所上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

积极推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评价,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目标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市教卫党委的有关精神,落实我校《关于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下级组织测评上级组织的“三测评”机制,增强考核学校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2、建立健全学校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每两年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学校党委结合实际情况,树立、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通过多种途径鼓励和爱护长期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激励基层党组织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建工作,像重视教学科研骨干的选拔培养那样重视党务工作者的选拔培养,像关心教学科研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党务工作者的成长,形成“有作为、有地位”、“令人向往、受人尊重”的良性发展态势。

3、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研究。学校党委要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和党务政工干部,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为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学校党委将每年组织一次党建研究成果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