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第五十三期《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 2011-11-23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大学生党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逐步建立积极分子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划于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举办第五十三期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指出,“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政治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六条指出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础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加强思想理论修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努力学习,在各个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培训对象 

经过党支部、党总支培养和列入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发展史和党的基本知识等教育;结合我们党和政府在现阶段的重大方针以及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开展形势教育;针对社会上和校园内存在的对人们特别是青年学生有较大影响的观点、思潮和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开展思想理论教育。

三、内容和方法

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培训教材》等。

四、培训形式

采取专题讲座、学员自修、主题实践、交流总结、网上讨论、结业考核等相结合。学员自修采用出思考题和做作业相结合的形式。

五、培训时间

2011年9月 29 日至2011年12月9日。各项培训活动总时数约为18小时左右。

六、学习要求

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地学;正确处理好党课学习、专业课学习、日常生活这三者关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上课时不能做其他事情。不无故缺课,无故缺课两次以上或请假次数超过三次者不予结业。迟到(或早退)两次折合缺课一次。有特殊情况向所在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书面请假,经党总支同意方能准假。如与专业课、选修课发生矛盾时,向老师写请假条,参加党课培训。

七、考核、考试与结业

1、院党委对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和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培训期满,学员要对自己在业余党校培训期间的表现和收获作认真总结,并上交一篇培训小结(不少于1000字,重点要结合实际写出自己在这次培训中的学习体会与感受)。

2、结业考试(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授课内容及党的基础知识。

3、对于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培训小结、结业考试合格,培训期间无不良表现的学员,报院党委批准,发给结业证书。

八、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小结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或没有小结者不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