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加强教育学习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 2011-11-22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配合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加强教育学习工作的若干规定》,内容如下:

一、关于教职工学习的规定

教职工学习要紧密结合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在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上取得新进展。积极配合学校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讨论。

1、每周五下午为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全院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精神,布置任务,组织学习,要求全体教职员工既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又要遵守大会纪律。

2、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的学习研讨,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学校、学院布置的教学、科研、学术研讨、人事工作和其他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要求教研室主任认真组织,做好考勤。

3、以支部为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政策理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求各支部书记和支委会认真负责组织,做好学习记录,严格考勤。

二、关于领导干部学习

领导干部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领导干部的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执政意识、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

1、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认真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2、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积极贯彻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并及时将学校和上级的有关精神传达给文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3、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星期一上午为集中开会和学习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4、学院理论中心组要认真组织理论学习,至少每学期组织一次,做好学习计划和学习总结,理论中心组成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