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1-11-22

   一、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统战委员每学期应就以下情况向统战部通报1-2次信息。

   1.党外人士对国内外重大形势变化与学校重大事件的反映及思想动态。

   2.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

   3.政策落实及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4.与台、港、澳地区及国外侨胞的交往情况。

   二、协助学院党组织执行统战工作的有关制度。

   1.在院党委领导下,结合工作,抓住时机,向党员和群众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与工作任务,每学期至少用一次党员学习时间安排统战教育内容。

   2.协助院党委每学年至少安排一次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专题学习。

   3.统战委员每学年至少应向党委会系统汇报一次学院的统战工作,并提请讨论研究。

   4.统战委员要重点联系1—2名党外同志(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与他们深交朋友,交流思想,互通情况。检查落实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外同志交朋友的制度。

   5.协助院党委安排与民主党派代表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座谈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报学院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少的单位,可采取专访或个别谈心等方式进行。

   三、掌握统战政策,关心统战对象,要做到“政治上尊重,业务上支持,生活上关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1.掌握并熟悉学院的统战对象(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归侨、台湾同胞、国外侨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师生等。特别是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代表性人物),知人知情。

   2.协助学院党政领导与统战对象搞好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3.组织督促党员与党外同志加强联系,广泛团结党外同志。

   4.采取各种方式听取统战对象对校、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他们对学校工作与干部的批评与监督。

   5.配合有关方面努力为统战对象办实事、创造条件,支持他们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做贡献。

   6.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工作安排。注意发现和向各级组织推荐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代表性的中青年党外知识分子。

   四、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统战工作的水平。

   1.认真学习统战理论、政策和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精神,注意研究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政策,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努力锻炼做好统战工作的基本功,要广纳群言,广求善策,广交朋友。

   3.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热心、细心、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