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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上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及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的廉洁教育工作提示,现就节日期间防止“四风”易发问题,强调以下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内部食堂、公车管理、公款报销等重点环节,严防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三)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群众反映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依规依纪精准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纪委监委驻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

校纪委监督电话:67791256监督信箱:jj@sues.edu.cn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