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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举办“一月一法规”学习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 2015-05-19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依法办会、依法管会的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落实《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工会、妇女干部“一月一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沪教工[2015]12号)精神,5月14日下午,校工会在教工之家成功举办“一月一法规”专题学习培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沈海庆同志主持培训并主讲了《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各部门工会主席以及校工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首先,常务副主席沈海庆同志详细介绍了此次学习培训的概况,提出了我校学习培训的要求并作了学习动员。在集中学习中,沈海庆同志围绕工会组织的建立与运行、工会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工会工作的法律保障等三大板块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讲解,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法律法规问题作了形象生动的分析。按照培训要求,除了此次集中学习外,各部门工会应采取分散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每月学习一部法律和法规。

会上,进行了简短的表彰仪式,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沈海庆向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基础教学学院等四个学院妇女小家授予校级“妇女小家”示范点称号,以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我校妇女之家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还对工会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