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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编外教职工入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10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市教育工会《关于上海市教育系统编外教职工加入工会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请示校党委同意,校工会决定组织非在编教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外教职工范围

编外教职工指学校正式编制以外的非在编教职工。

二、编外教职工入会条件

1、承认工会章程,

2、本人自愿申请。

三、编外教职工入会程序

1、编外教职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2、部门工会讨论并签署意见;

3、校工会审核批准。

四、编外教职工加入下述部门工会组织:

1、学校招聘人员加入用人部门工会;

2、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招聘人员加入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工会;

3、继续教育学院招聘人员加入继续教育学院工会。

五、时间安排

1922前,有关部门工会组织编外教职工学习《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非在编教职工加入工会方案》,填写入会申请书和登记表;

2927前,部门工会对编外教职工入会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将申请书上交校工会;

3929前,校工会审批编外教职工入会申请;

4930,举行编外教职工入会仪式。

六、工作机制

编外教职工入会工作由学校工会和部门党组织负责指导与检查,由部门工会负责组织与落实。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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