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青年教学明星评选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教学质量月”活动(沪工程教[2011]26号)文件精神,加强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学活动,强化教学管理,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鼓励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11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教学明星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愿为工程大的发展作贡献;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4.累积已为本、专科生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二、参评办法:
  1.各院、部、中心根据参评条件,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2名;
  2.教务处根据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于近日组织教学竞赛,评选2011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青年教学明星。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需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
  2.请各院、部、中心于2011年5月12日前将候选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汇总表》交教学质量科,联系人:陆凤鸣,电话:67791015。
  本评选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学新闻”处下载。
  教务处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