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工程教[2006]73号
   
   
  各院、部、有关处室: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使教学质量得到有力的保证。现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自2006年6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三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使教学质量得到有力的保证,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对象
  普通全日制课程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
  2.课堂教学
  3.实验教学
  4.课程考核
  5.实习、实训
  6.课程设计
  7.毕业论文(设计)
  8.教材
  三、教学质量检查要求
  (一)教学准备工作
  1.任课教师需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任课资格。
  2.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完整规范。
  3.熟悉教学大纲,明确课程教学的目的、任务、内容、重点和难点,以及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作用和教学要求。
  4.根据教学大纲认真规范地填写课程教学方案,学时分配合理,且能够反映实验、上机等教学方式的学时分配。
  5.教材选用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6.有完整的教案,教案内容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授课教案、讲稿(课件)统一规范的基本要求”。
  7.熟悉教学环境。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案、课件、教具、实验仪器、设备等)。
  (二)课程教学工作(含课堂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学工作)
  1、课程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主要由以下四方面构成:
  1)学生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来进行评价。
  2)督导组从听课以及学生意见等方面进行评价。
  3)同行教师从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来评价。
  4)院、中心(部)领导综合考虑给予评价。
  2、检查方法和时间
  1)检查方法:院、中心(部)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相结合。
  2)检查时间:学期中期进行。
  由教务处统一部署,院、系具体安排与组织,学生评议主要采用网上评教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校领导、院、中心(部)领导、教务处领导、督导组专家主要采用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同行教师主要采用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并由各学院、中心(部)汇总,于学期末报教务处。
  学生评议由各学院、中心(部)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指导学生认真参加网上评教和填写问卷调查,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三)              课程考核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程”要求执行。
  (四)              实习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课程设计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程”要求执行。
  (六)毕业设计(论文)
  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写作要求”执行。
  (七)教材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检查结果
  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中心(部),各学院中心(部)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报教务处。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06年6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