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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11

   

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工程教[2006]73

 

 

各院、部、有关处室: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使教学质量得到有力的保证。现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自20066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三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使教学质量得到有力的保证,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对象

普通全日制课程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

2.课堂教学

3.实验教学

4.课程考核

5.实习、实训

6.课程设计

7.毕业论文(设计)

8.教材

三、教学质量检查要求

(一)教学准备工作

1.任课教师需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任课资格。

2.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完整规范。

3.熟悉教学大纲,明确课程教学的目的、任务、内容、重点和难点,以及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作用和教学要求。

4.根据教学大纲认真规范地填写课程教学方案,学时分配合理,且能够反映实验、上机等教学方式的学时分配。

5.教材选用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6.有完整的教案,教案内容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授课教案、讲稿(课件)统一规范的基本要求”。

7.熟悉教学环境。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案、课件、教具、实验仪器、设备等)。

(二)课程教学工作(含课堂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学工作)

1、课程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主要由以下四方面构成:

1)学生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来进行评价。

2)督导组从听课以及学生意见等方面进行评价。

3)同行教师从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来评价。

4)院、中心(部)领导综合考虑给予评价。

2、检查方法和时间

1)检查方法:院、中心()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相结合。

2)检查时间:学期中期进行。

由教务处统一部署,院、系具体安排与组织,学生评议主要采用网上评教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校领导、院、中心()领导、教务处领导、督导组专家主要采用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同行教师主要采用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并由各学院、中心(部)汇总,于学期末报教务处。

学生评议由各学院、中心(部)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指导学生认真参加网上评教和填写问卷调查,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三)              课程考核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程”要求执行。

(四)              实习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课程设计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程”要求执行。

(六)毕业设计(论文)

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写作要求”执行。

(七)教材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检查结果

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中心(),各学院中心()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报教务处。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066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