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上海市第一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性法规,经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后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也相继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校民主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1、认真学习宣传《条例》,网上竞赛教职工踊跃
为了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会开展了专题培训,印发学习资料,并组织教职工参加“学习《条例》网上知识竞赛”。本次竞赛参赛面广,全校有18个部门1018名教职工参加,参与率达80%,我校汽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关、校产等部门教职工的参与率都超过90%,其中汽车工程学院、校产工会组织了100%的教职工参加。上海市总工会和上海市教育工会对我校组织《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都作了专门报道,《劳动报》也进行了登载。
2、贯彻《高校教代会实施意见》,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工会认真贯彻“上海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按照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我校自2003年获得“全国厂务公开先进集体”以来,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的基础上,工会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了《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沪教卫党〔2011〕82号)文件精神和《高校教代会实施意见》,仔细梳理了我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公开目录,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我校校务公开,积极推进民主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并结合学校实际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我校进一步巩固、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3、以提案落实为抓手,推进学校实事工程
今年上半年,工会积极探索和完善教代会闭会期间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履职参政作用,形成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新模式。以提案为突破口。经过广泛发动,四届四次教代会共收到全校20个代表组182人次的代表的有效提案52件,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会认真整理了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在深入了解、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建议以及学校可行性等诸多因素,从52件提案中提炼出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15件提案合并为8项实事作为2011年学校的实事工程。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建设,关心民生,关注民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非常重视教代会代表的提案和建议,以落实提案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抓手,认真分析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落实。工会积极与提案承办部门沟通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实地查看了解提案办理和落实情况,提案工作组多次召开实事工程协调会、推进会,提案承办部门和提案人见面会,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提案和实事工程落到实处。经各方共同努力,目前学校2011年的8件实事正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