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执政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前提。为此,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也是形成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长效机制的必要措施。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十一项学习制度:
一、学习计划制度。
根据中央的重大部署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情况,由党委宣传部拟订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和每学期学习计划进度表,经党委书记审定后发至中心组成员并挂校园新闻网。学习计划形成后,学校各项活动的安排应力避与学习日相碰撞。学院二级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可参照学校中心组的内容组织实施。
二、学习预告制度。
每学期双周五上午确定为中心组学习日。在每次集中学习之前,由学习秘书负责将学习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和相关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位成员。宣传部负责为中心组成员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三、学习研讨制度。
根据中央要求,坚持党委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0至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有针对性地集思广议,讨论一些重要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以利于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要坚持良好的学风,学习时不处理公务,不接待来访,不闲扯跑题。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四、个人自学制度。
个人自学是集中学习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要求,自觉保证自学时间,并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做好自学和集中学习笔记,按分工拟好提纲,做好专题发言准备。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报刊上投稿。自觉成为全校理论学习的引领者。
五、重点发言制度。
为提高集中研讨时的发言质量,每次集中讨论都宜事先确定中心发言人,使讨论有重点、有深度、能解决一两个理论和实际问题。
中心发言人要作精心准备,包括相关理论的实质、学校工作面临的矛盾与问题、推进工作的措施意见等,使与会者能引发思考、激发思绪。
六、学习创新制度。
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学习内容可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作辅导讲座及组织收听收看音像资料,可以和属地党组织共同学习交流,也可以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等,努力提高学习的有效成果。
七、学习考勤制度。
每次集中学习,要严格考勤,记录在案,除因公出差或参加上级会议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擅自请假,请假者须经党委负责同志批准,以防止学习流于形式。
八、学习档案制度。
中心组成员每年学习情况,包括自学、集中学习、到上级党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记录,建立学习专项档案。
九、学习通报制度。
用简报或校报报道的形式,及时把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和主要学习成果传播给各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发挥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辐射作用,以促进和引导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中心组的学习情况。
十、学习宣讲制度
建立学校理论学习宣讲团,由学校领导和部分中心组成员组成。面向学院教职员工进行党的理论和形势政策宣传,宣讲团成员原则上每学期到学院宣讲一次,宣讲的题目由宣传部向宣讲团成员提供采纳,也可按学院要求确定。宣讲活动的登记表由宣传部一并存入学习档案。
十一、学习督查制度。
党委书记亲自抓督查,查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查中心组各项学习制度的贯彻执行,查各成员完成理论学习情况,查各成员学习笔记、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完成情况,查宣讲团成员完成宣讲任务情况,查各成员理论指导实践,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情况。通过督查,把中心组的学习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