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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二级教代会、工代会报告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1-11-10

为了推进学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完善校院二级教代会和工代会制度,使之更制度化、规范化,工会决定建立二级教代会和工代会报告制度,以便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和工代会的了解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部门在召开教代会、工代会一周前,由部门工会填写“教代会、工代会报告表”,一式两份,送校工会。
    二、校工会在收到部门工会送来的报告表后,于三天内将有关批复反馈部门工会。
    三、教代会、工代会闭会后一周内,由部门工会填写“教代会、工代会举行情况报告表”一份,连同整理后的大会文件一套,送校工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