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制度建设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理论研究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1-11-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理论研究会,是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领导下的研究教育工会理论与实践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工运方针和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和组织有志从事工会理论研究的教职工,进行工会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促进我校工会工作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1、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工运”理论、交流学习体会。
    2、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撰写论文或调查报告。
    3、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校际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本会采取个人会员制。凡我校工会会员,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任务,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者均可申请参加。
    第五条:我校教职工参加理论研究会可与校工会或理论研究会会长、副会长联系,经理论研究会同意即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休后即自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研究会设名誉会长2名、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八条:工会理论研究会的活动经费纳入校工会年度预算。
    第六章     奖  励
    第九条:校工会对本年度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会员给予奖励。对会员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工会理论研究方面的论文获调研报告,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