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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对承办各类活动的部门工会实施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1-11-08

校工会关于对承办各类活动的部门工会实施奖励的决定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基层工会的活力,实现重心下移,更多地发挥基层广大教职工会员的潜能,积极开展各类会员活动,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对积极承办各类活动的部门工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对于代表学校参加区级以上比赛活动及获奖的部门工会,给予相应奖励经费。
二、对于积极承办量大面广、且创意新颖的全校性教职工活动的部门工会,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费1000元。
三、对于积极承办一定参与量的专题性活动的部门工会,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费500元。
四、奖励经费均划拨到有关部门工会经费本上,鼓励其开展部门会员活动。
五、活动性质的认定及奖励金额由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附:部门工会承办特色活动经费申请表(试行)
相关文件和申请表均可以从校工会网站http://gh.sues.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2008年4月30日
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