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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院、部(处):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市《实施意见》精神,落实近期中央纪委常委会和本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治理“节日病”,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沪纪[2013]95号),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执行。

    学校各单位要把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要把该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严格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调纪律要求,切实防止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好表率,落实责任、管好队伍,要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管辖范围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约束。

    学校纪委在节前将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查,进行信访排查,严肃查纠发现的问题,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坚决查处和曝光的同时,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67791257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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