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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中国共产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届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2-06-0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中国共产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定于 2011 7 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中国共产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产生的程序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额

 中国共产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届委员会拟设党委委员 23 名,纪委委员 7 名。按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以下简称为“两委”委员)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中国共产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 28 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为8 名。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原则

  1、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从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在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严格依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把那些符合条件,在群众当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推荐上来。

  2 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的原则,从有利于提高党在高校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把党委和纪委建设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坚强领导集体出发,在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在年龄结构上,要注意合理的梯次配备;在知识结构上,应考虑不同学科和不同岗位的代表性;并注意推荐一定比例的女同志。

  3 党的委员会的组成应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除党委正、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外,应有党员正、副校长、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共青团、工会负责人等参加。

4、按照承上启下、工作衔接的原则,新老两届“两委”委员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除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候选人外,“两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交叉。

5、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

  四、 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

  2、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经验,实绩突出;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大局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办学治校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调沟通,团结同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员和群众信得过,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5、具有3年以上的党龄,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

  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一下一上”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组织党支部党员按照“两委”委员的条件和结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酝酿提名。每位党员可提名的党委委员候选人数不超过23名,纪委委员人数不超过7名。各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在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应设“两委”委员人数提出支部的提名名单,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再将所属各党支部的提名情况进行汇总,并于2011419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2、“二下二上”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校党委会根据多数党员和党组织“一上”的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的需要,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427日前下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党代表中酝酿提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汇总酝酿提名情况,于5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3、“三下三上”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校党委会根据“二上”情况,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下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在党代表中征求意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汇总情况,于5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校党委会根据“三上”情况,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查。党委常委候选人和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按照有关程序,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进行推荐。

六、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工作的要求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两委委员的名额、条件、构成原则和产生程序。要根据各单位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党员在提名两委委员时,从党的工作需要和学校全局出发,以对党的建设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发表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按照要求认真参加推荐提名,真正把那些党性强、作风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推荐上来。

2、切实加强领导。两委委员提名工作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两委委员提名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领导,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并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

3、各单位在提名“两委”委员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和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严格把握“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构成原则,从党的工作需要和学校全局出发,做好推荐提名工作。

4、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规定程序,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切实保证质量,如期、圆满地完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工作。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