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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校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08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拟在全校开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2011年度内我校各学院(部、中心)、各职能部(处)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好事,均可参加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2011年度十佳好人好事” 推荐评选活动。

  1.在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

  2.在坚持、理解、参与学校或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动人事迹;

  3.坚持多年为学校、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的;

    4.发扬文明新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5、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科普等主题活动中,为营造健康向上、高雅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积极贡献并有一定影响力的;

    6、为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并卓有成效的;

    7、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

    8.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

  9.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维护学校或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10.在破除迷信、反对赌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1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事迹突出的;

  12.体现科技、教育特点和时代特征,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推荐方法和要求

   1.推荐材料分为个人和集体,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材料须包含200字左右事迹概要,并附上各种支撑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文字力求朴实、简练。

    2.推荐方法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

组织推荐: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要将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我校弘扬先进典型、加强师德建设、促进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收集材料后初选1—2项,并进一步完善事迹材料,每份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含支撑材料),交至校文明办,发至xuanchuanbu@sues.edu.cn。各党总支将此项工作与各部门年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做好2011年度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总结。

个人推荐:校内师生员工也可直接向校文明办推荐十佳好人好事,可以是自荐,也可推荐他人,材料请发至songchanjun@sues.edu.cn。

  3.校文明委将从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材料中评选出校十佳好人好事。获得校十佳好人好事称号的个人与集体由校文明委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学校文明办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十佳好人好事。

三、推荐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2010年11月11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婵珺

    电话:6779133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