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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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    
 

 为加强体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体育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一、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使体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行政管理、教学、训练、群体、竞赛各项工作中,使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这些活动中,都能视端正党风为己任。

二、认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教育部袁贵仁部长“从严治教、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结合体育部的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严格财务制度和审批手续,做到人、财、物分开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总支书记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半年一次分析检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总支书记对重大事件要亲自过问,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三重一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做到自管账由学校财务管理、账目公开,每学年向全体人员进行报告。发挥工会作用,动员全体教职工对体育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定期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落实廉政建设的管理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体育部贯彻“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程序

体育部坚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1、关于体育部职能岗位的任免

体育部下设的职能岗位,采用公开招聘的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把群众拥护的、思想、业务水平高的同志选聘到相应的岗位上来。具体程序为:

(1)讨论制定出相应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待遇,并向全体人员宣布;

(2)以行政、支部及学术委员会为主组成干部评聘领导小组;

(3)由个人申报、填表;

(4)评聘小组审查,组织申报人员答辩;

(5)群众投票,民意测验;

(6)评聘小组成员打分、讨论、确定合适人选;

(7)报体育部支部及行政讨论决定聘任。

(8)关于引进新教师和工作人员根据人事处的安排及要求,向校内外网上公布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9)接受申报人资料;

(10)组成招聘小组(部分体育专项测试请校外专家参与评分);

(11)招聘小组人员详看每一份申报人资料;

(12)汇总所有初选出的资料,招聘小组讨论确定候选名单;

(13)制定出考核内容及标准;

(14)由招聘小组对候选申报人进行业务、专项技术考核及答辩;

(15)汇总考核结果,研究讨论初步确定人选;

(16)由党支部负责对初步选定的人员的思想素质及原单位表现进行外调;

(17)讨论、确定人选名单,报校人事处批准。

2、关于大额资金使用

(1)大额资金的集体决定起点为3000元,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2)购置体育器材、办公用品等,根据体育教学、训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大型群体活动的任务提出计划及要求;

(3)由体育部主管行政后勤的领导、部分专项教师、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

(4)由专家组负责考察、论证、提出申请及具体意见;

(5)报校资产处,由校资产处、财务处、审计监察处招标统一采购或指导采购;

(6)对大额资金购置的物品,要进行集体验收和追踪调查;

(7)除购置体育器材、办公用品以外其它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召开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集体决定。

四、认真检查本部门存在的有关问题,写出书面报告,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改进和纠正存在的错误。

五、体育部领导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终总结或工作报告,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民主测评、评议的反馈意见,作为考核的依据。

六、领导干部违反本责任制规定的事项,由上级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体育教学部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