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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学生入党公开答辩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14-06-01 浏览次数: 58

 

     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党性认识,增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先进性,确保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培养学生党员综合素质,完善学生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结合材料工程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管理学院党委特制定本办法。

      管理学院学生入党前及转正前原则上必须参加入党公开答辩(火线入党等特殊情况除外),就自己党性认识,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以及如何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在实践中体现党员先进性等内容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前应发布公告。答辩过程一般由个人陈述、现场问答、评议等环节组成。答辩后,答辩评审小组填写《发展预备党员答辩评审表》,并统计汇总形成《发展预备党员答辩情况报告》,提交党支部,作为发展入党的参考依据。

     答辩前应发布公告。答辩过程一般由个人陈述、现场问答、评议等环节组成。答辩后,答辩评审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并统计汇总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提交党支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一、答辩评议小组:发展前答辩和转正前答辩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一次答辩会议的发展对象可来自不同党支部。答辩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为5-7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或组织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组成。

二、答辩内容:答辩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自我认识及发展规划、党员示范作用、社会认知等方面。

三、答辩的时间和参加对象:

答辩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举行,若有学校会议冲突,可另行安排。各党支部需要将本月发展或转正的党员名单提前报学院党委。若错过当月答辩的党员,则只能参加下个月的答辩。

答辩前应发布公告。答辩会可有发展对象所在支部党员参加,并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

四、答辩的步骤

1、由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自我陈述入党申请,要求答辩人全面总结思想、学习、工作以及生活等各方面的进步表现,同时进行自我批评,分析自身的缺点和不足。

2、答辩者回答评委和现场人员的提问。答辩评议小组成员提问,提问总数3—5个,列席人员可提问1—2个,答辩者接受提问并当场回答。

3、答辩结束后,由答辩评议小组对参加答辩的同志进行答辩表决,答辩表决提交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结合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综合表现,按照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是否加入党组织或转正讨论决定。答辩是否通过根据答辩评议小组成员讨论,表决时低于半数者暂缓发展或转正,可申请二次答辩,答辩小组及党支部评议意见应及时反馈给参加答辩的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帮助其提高认识,不断进步。

五、本办法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由管理学院党委解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