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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24 浏览次数: 32

关于建立健全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是校领导联系教职员工,倾听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问题和广大师生员工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为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进一步密切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使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经校党政领导同意,就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机构

校领导接待日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由校领导轮流接待。

二、接待日时间安排

1、校领导接待日每二周安排一次,时间为校历双周星期四下午130400

2、校领导接待安排,通过校园网和每周会议安排中公布。接待校领导如遇临时开会、处理公务等特殊情况,委托其他校领导负责接待。

三、实行来访预约制。为提高工作效率,来访者应提前二天到党办(负责书记接待日事务)、校办(负责校长接待日事务)预约登记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预约。如需要提交书面材料的,应至少提前一天由信访人员转交参加接待的校领导。

四、为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接待的预约情况,由校领导决定是否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接待。

五、加强对来访接待事项的处理和督办。校领导根据接待的情况,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时答复的问题,由校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期给予答复。涉及到政策性的重大问题,按相关程序研究后再作答复。

六、校领导接待日具体事务由党办和校办接待人员负责,每年对接待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好归档工作。

具体接待联系:

党办(行政楼413室)刘联系电话:67791101 Emaildangbsueseducn

校办(行政楼319室)史桂芬联系电话:67791050 Emailxfbsueseducn

(沪工程委办【2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