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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1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推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24 浏览次数: 3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学校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展表彰先进活动,对于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展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对于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信念、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对于总结近年来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在“七一”表彰一批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现就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两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建优秀案例。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在学习型党支部培育建设中成效明显;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党组织所在部门出色完成了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 “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带头学习提高理论修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立足岗位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带头遵纪守法发扬师德,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能力;带头清正廉洁弘扬正气,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扎实,在“世博先锋行动”、“创先争优活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学科建设等重大工作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组织和推动作用,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自觉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履行职责,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出色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党员和群众认同度高;联系实际,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意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四)基层党建优秀案例

按照“提升党性修养、服务教学科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形成以党支部为载体、党员积极参与学习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大推进党建工作和地区联建的力度,主动服务于地区的党组织,在认真履行学校的责任的同时,主动配合企业、与地区协调联动,为社区发展出谋献策,实现“党建联建、互帮互带”,促进共同发展;在 “一人一事一例”征集活动中,充分发掘体现教职工党员深入教学科研一线,乐于奉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先进事迹和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用党员的志愿行动展现共产党员的战斗力和风采的先进事迹。

    二.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的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基层党组织中领导成员、党务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从事专职或兼职的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党员干部。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4、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的评选范围:已确定为学校党委“学习型党支部培育计划”的培育对象,或入选学校“一人一事一例”专辑的案例,或与地区或企业签订党建联建协议的单位。

    三.评选的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名额按如下比例评选:

    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全校为50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全校为20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全校为20个;

    4、基层党建优秀案例20个;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上述名额,坚持条件,好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评选。

    四.评选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动员、推荐(4月13日-4月19日)

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章节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使全体党员明确评优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责任感,为搞好评优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内容,对照自己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体会和收获,进行自我总结,党员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工作,并将初评出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的名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500字)于4月1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酝酿、评选(4月20日-4月29日)

党委组织部把基层党组织上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名单及事迹材料汇总整理后下发至各基层党支部进行讨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对初评出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党建优秀案例”进行评选,在听取党员、党支部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后,于4月29日前再将名单报党委组织部。

    4、汇总、讨论(4月30日—5月13日)

党委组织部将第二轮推荐汇总情况再次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讨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一步听取党员、党支部和群众意见,于5月13日前将推荐建议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推荐情况汇总,报党委会讨论决定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党建优秀案例”名单。

   5、公示、审批 (5月14日—5月18日)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经公示后,由校党委审批。

   6、表彰

七月一日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校党委作出关于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的决定,向表彰对象授予荣誉证书,颁发奖牌和奖金。

   五.工作要求

   1、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迎接我校第二次党代会召开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推进我校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这一项活动的领导,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对党员进行党史教育和党性教育的过程,书记要亲自抓,计划要周密,工作要细致,要把评选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与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评选、表彰工作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3、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构建和谐校园相结合,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利用优秀党组织和党员公开宣讲、先锋讲坛和专题片等形式生动直观地宣传先进事迹,展示典型风采,坚定广大党员立足本岗、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决心,掀起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团结一致,振奋精神,为创建现代化特色大学而努力奋斗。

   4、学生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工作,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参照优秀党员条件,根据学生党员特点,组织评选,把品学兼优或获得上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推荐上来,报党委组织部,体现代表性和典型性。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