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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学院开展文化建设工作,提高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促进学院整体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根据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组成:学院院党总支委员、学院行政班子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扩大至院中层部门负责人。学院党总支书记为中心组组长。

     二、中心组学习的任务: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两个务必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工作和实践;学习新知识、新经验,开阔眼界,拓宽视野,提高科学决策和领导水平。

   三、中心组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党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央、学校领导的重要讲话;结合热点问题和高等教育,尤其是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习内容。 

   四、中心组学习形式和学习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通读与精读相结合、个人思考与专题讨论相结合、提高认识与查摆问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8天。

五、中心组学习要求: 

1、采取学习签到制度,确有事不能参加者事先要向学习组长请假; 

2、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或学习心得体会,定期和不定期接受检查; 

3、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倡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学习; 

4、学习记录存档备查,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和成果汇报会,每年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