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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11-11-24 浏览次数: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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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院内涵建设和科学发展,特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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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范围

 

>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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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内容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打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根据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要求,学院党政正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三)、学院实行党政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学院党政干部、各系室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做到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相一致,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要依靠党员、教职工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四)、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教职工的理论学习、法纪教育和师德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发扬敬业精神,规范教学行为,端正教学风气,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围绕培养“四有”人才这一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加强教职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七)、学院党政班子严格执行学校党委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推进院务公开制度、学院教代会制度建设,坚持重大决策要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中的各项制度。

 

>(八)、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责任范围和责任对象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劝导、制止,促其纠正;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学院,学院呈报上级部门。

 

>(九)、每学期末,对自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整改。每学年学院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校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三、检查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依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四、附注

 

>(一)、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报校纪委一份、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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