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现将我院(校)从2007年1月1日~2010年9月30日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6年底我院(校)党费账面结存46096.50元。
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我院(校)党员共交纳党费244662.4元,利息收入539.84元,党费总收入245202.24元。三年来,我院(校)党费共支出241256.15元。其中,上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146797.2元,占我校交纳党费总收入的60%;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费79110元,占我校交纳党费总收入的32.3%;党员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2800元,对特别困难党员的补助500元,红色之旅活动经费6000元,订购各类学习书籍和资料4181元,退休支部家访补贴1767.45元,银行手续费100.5元。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党费收支相抵后,我院(校)党费累计结存50042.59元。其中自2008年起,在职基层党组织未提党员活动经费。
三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查,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我院(校)各级党组织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对党员和学生进行缴纳党费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按时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绝大多数党员做到自觉按规定缴纳党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能按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执行,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做到党费由专人管理,独立账户,专款专用。建立和健全了党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制度:所属党组织收缴的党员党费直接缴至党办组织员,由党办统一管理,所属基层党组织使用党员活动经费,需向党办提出申请,组织员经办,党办主任审核,报党委分管书记批准。
根据中组部关于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的规定,我院(校)党费主要用于基层党员活动经费的补贴;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特殊困难的党员。
当前,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没有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来抓;退休支部中个别党员对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退休支部中有极个别党员因身体等原因数月不缴纳党费。
今后,要进一步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提高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其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支部应根据党章的规定“认为是自行脱党”。
严肃认真地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管理情况的意见》,建立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三级责任制。党委书记、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员、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上海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