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院(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工作
的实施意见
沪工程高职委[2011]10号
沪高技委[2011]11号
为了推进学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学院(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学院(校)内涵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的精神。完善学院(校)干部管理体系,建立一支后备干部队伍,注重早选苗、早培养、早考察。特就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意见如下:
一、推荐选拔中层后备干部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推荐选拔后备任用岗位
1、科、室、部、所正副职(科长、主任、经理、所长);
2、系、部正副主任。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立志职业教育事业。在教学、管理岗位上做出实绩;
(2)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
2.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一般要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本学院(校)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勤服务部门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部门正职一般要担任副职二年以上。
四、推荐选拔程序
1、部门教职工范围内推荐;
2、中层干部范围内推荐;
3、组织部门听取各方意见,对拟推荐为后备干部人选的思想、工作情况和管理能力进行考察;
4、党委研究决定人选;
5、按部门领导岗位1:1职数推荐。
五、培养考察
1、后备期限一般为2年;
2、在实际工作培养的基础上,学院(校)对后备进行管理知识、工作方法的培训或安排适当机会选送学习;
3、对后备干部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
4、对后备干部考察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六、竞聘任用
1.对符合部门领导任职条件的后备干部在中层干部竞、续聘时参加相关领导岗位的竞聘;
2、干部岗位缺编时参加竟聘;
3、党委指定专人找本人谈话;
4、经竞聘录用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签订《岗位聘约》,宣布
聘任决定。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