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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6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6-10-11 浏览次数: 15


为确保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6年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我校“十三五”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为建设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为20161116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此次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9中旬-9月下旬):建立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开展调查摸底。

1、设立选举工作机构。学校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的选举工作,并建立选举工作组和选区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协调选举工作事务。

2、制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及宣传计划。

3、开展调查摸底。摸清选民人数等基本情况,及时分析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选民的思想动态,提高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 选民登记阶段(2016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选民登记,编划选民小组。

1、营造换届选举工作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活动,在学校内营造换届选举工作的良好舆论气氛。

2、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对选民登记等选举事务工作进行培训。各单位选派联络员,进行统一培训。

3、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选民登记,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松江校区本市户籍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参加松江区选民登记;长宁校区本市户籍教职工、普陀校区本市户籍教职工、中法学院和中韩学院本市户籍教职工及全体学生、离休和退休局级干部参加长宁区选民登记;高职学院本市户籍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参加虹口区选民登记;退休教职工原则上不在学校进行登记,应参加所在居住地选民登记。

4、各选区于1026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告一)并组织选民看榜。选民对公布的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选区办公室提出意见或申诉。

5、编划选民小组。在选民登记的基础上,编划选民小组,由选民推荐1名组长并开展选举的有关活动。

(三)提名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16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提名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介绍正式候选人。

根据代表分配的规定,我校产生1名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差额选举的原则和选区划分的安排,我校产生2名松江区正式代表候选人,2名长宁区正式代表候选人,1名虹口区正式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采取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方式,且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是本选区选民。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按照“三上三下”的方式确定。

1、校选举工作组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的工作。

2、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会议,按照代表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充分发扬民主,组织选民提名推荐区代表候选人。

3、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和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汇总推荐的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后,于1031日前按姓氏笔画排列张榜公布(公告二),并报各选区所在街道选举工作组。

4、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选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规定的差额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116日前报选区所在街道选举工作组,经审查后确定各选区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5、各选区将经区选举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8日前张榜公布(公告三)。

6、由选举工作组组织,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代表见面。

7、各选区复查、核对本选区的选民名单,如有遗漏、重复和变动情况,在1113日前予以公布(选民名单补正公告,公告四)。

(四)投票选举阶段(201611月上旬-11月中旬):做好投票选举前的会场、投票站、投票箱、安全保卫等准备工作,各选区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代表。

投票选举是整个选举程序中的关键。在投票选举过程中,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选举工作组设立选举中心会场和多处投票站。选举结果当天上报各选区街道选举工作组,当选代表经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张榜公布。

1、选举工作组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就投票选举等选举事务进行培训。

2、分发选民证。

3、认真做好投票选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选择和布置好会场、投票站,准备好投票箱、封条、工作证等物品,落实好投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我校的投票日期为20161116日。各选区认真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

5、将当日选举结果报街道选举工作组,街道选举工作组及时将当日选举结果报区选举委员会。经区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有效后,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公告五)。

(五)总结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按照要求,各选区办公室报送有关名单和报表,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本次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广大师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且新情况新问题多。因此,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换届选举工作和各个方面,切实把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要按照要求,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因此,除法定条件外,代表候选人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各单位在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时,应向选民认真宣传当选代表的要求、条件和应尽的职责。

(三)要加强宣传,做好选举工作舆情引导。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宣传工作要与选举的各个阶段工作同步进行,统一口径,统一行动,突出重点。要充分发挥校园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电子显示屏、校园宣传栏、告示栏等媒体和阵地的作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随时关注网上舆情,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正确引导。要未雨绸缪,各阶段工作都要做到准备在先、培训在先、研究在先,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要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规定,切实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换届选举。

本工作计划的原则、要求适用于我校各选区的选举工作,长宁选区、虹口选区的选举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当地街道统一安排为准。


附件:《2016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组

2016922


附件:

2016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阶 段

时  间

主   要   内   容

组织准备

阶段

9月中旬-9月下旬

9月中旬

参加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培训。

成立选举工作组等选举工作机构,召开有关会议。

制订学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和进程安排。

9月下旬

开展调查摸底。

选民登记

阶段

9月下旬-

10月下旬

9月下旬

开展工作动员和培训。

10月上旬

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向选民介绍选民登记的条件、要求和方法等,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

10月上旬

1012日前完成选民系统网上登记录入。

10月中旬

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和选民资格转移工作,填写好选民登记表,对网上系统登记的选民信息勘误。

1026日前

1026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告一)并组织选民看榜。

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

10月中旬-

11月中旬

10月中旬

组织有关人员就提名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工作进行培训。

10月下旬

按照代表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充分发扬民主,组织选民提名推荐区代表候选人。

选民10人以上可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各政党、人民团体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1031日前

1031日前按姓氏笔画排列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公告二),并报区选举委员会。

116日前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选民充分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规定的差额确定区正式代表候选人,116日前报区选举委员会。

118日前

将经区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8日前张榜公布(公告三)

1113日前

认真复查、核对本选区的选民名单,如有遗漏、重复和变动情况,在1113日前予以公布(选民补正榜,公告四)

1111-

13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代表见面。

投票选举阶段

11月上旬-11月中旬

11月上中旬

组织选举事务培训;分发选民证。

1113日前

做好投票选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选择和布置好会场、投票站,准备好投票箱、工作证等选举用品,做好投票期间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1116

1116日是投票选举日汇总投票结果并上报街道选举工作组,街道选举工作组将当日区代表选举结果报区选举委员会。

1116日后

经区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有效后,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公告五)。

总结阶段

11月下旬-12月上旬

11月中下旬

按要求上报有关名单和报表。

12月上旬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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