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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训中心统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2-27 浏览次数: 234




工程实训中心是学校的基层单位,是党外知识分子聚集的地方,有部分民主党派老师和无党派老师在中心工作。基层统战工作是学校统战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新变化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统战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结合工程实训中心统战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统战工作制度。


第一条 统战工作机制。中心党总支有一名总支委员分管统战工作,加强对中心统战工作的领导,解决开展统战工作的实际问题。分管此工作的总支委员在中心党总支的领导下,承担统战工作职能,负责中心的统战工作,履行对党外人士“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职能。


第二条 专题会议制度。中心党总支把统战工作纳入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心每年召开一次中心统战工作会议,研究中心的统战工作。及时召开中心统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学校有关统战工作的会议精神。


第三条 联系交友制度。中心党组织负责人和统战委员要与本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保持经常联系,从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给予答复。


第四条 会议参与制度。中心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可根据会议的不同内容,邀请有关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使他们及时了解有关的工作情况,以利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也有利于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条 情况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 中心领导要把中心的主要工作和重大事情向党外人士进行通报。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各种方式,就教学、科研、管理、改革、发展等工作提出建议,出谋献策,发挥积极作用。要求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情况通报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


第六条 推荐培养制度。 配合学校统战部,编印本单位统一战线成员花名册;为民主党派干部、党外专家学者、学术带头人等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建立个人档案及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关心他们各方面的进步情况,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储备工作;根据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适时推荐优秀的党外人士,并协助上级党组织对培养对象和推荐人选进行考核。


第七条 统战宣传与统战理论研究制度。 积极向学校宣传部门、统战部门提供反映本中心统一战线成员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成绩的稿件和信息;通过本中心的宣传阵地,做好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健全和完善统战理论研究队伍,加强对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结合学院统战工作实际,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八条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制度。统战工作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对统战成员要积极开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热爱人民的四热爱活动。不定期组织关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同时,支持各党派组织参观、学习、考察等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第九条 工程实训中心举行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要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工程实训中心党总支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