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卫党委关于2016年帮扶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开展对生活特殊困难党员补助工作是体现学校党委对党员同志的关心关怀,体现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作为落实我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之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严格掌握困难补助标准,按照相关要求确定补助名单,对其予以补助。党政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对生活困难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听取他们的意见,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二、补助条件标准:
序号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元) |
1 | 个人特别困难,生大病 | 1000 |
2 | 个人中等程度疾病,比较困难 | 800 |
3 | 家属生病,特殊困难 | 800 |
4 | 一般困难 | 300-500 |
三、申报程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梳理,深入调查研究本单位困难党员情况,摸清有特殊困难党员的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党员填写《生活特殊困难党员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申请补助的党员情况汇总后,填写《2016年补助生活特殊困难教职工党员汇总名单》(附件2)。
3、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党员申报情况,结合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基本补助经费额度制定帮困补助方案,并召开委员会审批会议,确定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填写《基层党委(党总支)审议2016年补助生活特殊困难教工党员的会议记录》(附件3)。基本补助金额按照党组织本年度上缴党费的15%予以下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党委组织部书面汇报,经党委审核通过后调整基本补助金额度。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2016年补助生活特殊困难教职工党员汇总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基层党委(党总支)审议2016年补助生活特殊困难教工党员的会议记录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反馈党委组织部。
4、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情况下发补助金额。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并总结本年度党员帮扶慰问情况,将小结于2016年1月27日报党委组织部。
机关各部处室由机关党委统一安排实施、上报。高职学院党委参照此文件精神自行安排。
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生活特殊困难党员补助申请表
2、2016年基层党组织生活特殊困难党员补助名单汇总表
3、基层党委(党总支)审议2016年补助生活特殊困难教工党员的会议记录表
本通知可在ftp://202.121.127.206/熊伟文件夹中下载。
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6779126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