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及投票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2-01


一、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

1)学院党总支负责具体实施。

2)公示对象为通过学院党总支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3)公示时间一般在学院党总支预审之后、送校党总支组织部预审之前(授权单位公示一般在学院党总支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之前)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个人基本情况、学院党总支联系方式等。

5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党总支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发展预备党员投票。

1)发展对象经过公示,并经过党总支组织部预审同意(授权单位为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

2)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

3)会议在拟发展对象作个人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政审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4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

5)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报党总支审批。

  

二、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转正访谈和答辩的情况,按照公示、票决等程序对其做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1、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1学院党总支负责具体实施。

2) 公示对象为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

3)公示时间一般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对其进行访谈及答辩程序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内容为预备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学院党总支联系方式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党总支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预备党员转正投票。

1预备党员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

2)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

3)会议在预备党员作个人汇报、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

4)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报基层党总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