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17-11-09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提高学院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学院改革发展和实践,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人员组成

学院党总支中心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系(室)、所、中心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院分团委书记、组织员等组成。

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可参照校中心组的内容组织实施),确定学习主题和研究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

秘书由学院党总支组织员担任,负责学习的考勤、落实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准备上级汇报材料等。

第三条 学习时间

每学期集中学习5个单元,每人每学期自学不少于10个小时。

第四条 学习内容

根据学校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学习内容。主要是结合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市委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科教兴国、人才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有关文件、干部必读文献;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教育、管理、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

第五条 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和集中研讨的形式,也可以安排收听录音、观看音像资料、组织参观考察等。

第六条 学习要求

学习要有针对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理论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如何更好地推进学院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请假制度

各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党总支中心组组长请假,事后要以一定方式及时补课。组织员做好考勤。每学期由组长通报一次学习考勤情况。

第八条 学习考核

鼓励中心组成员每年写1篇以上认识深刻、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体会或文章,用中心组学习成果带动全院师生的理论学习,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