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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院监考须知
发布时间: 2011-11-25 浏览次数: 29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院监考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考试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院监考须知》。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领取试卷到达指定考场监考教师必须持监考牌参加监考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校园卡经监考老师审核后进入考场

二、开考前,必须有一名监考教师在考场门口负责检查学生证件,另一名监考教师在考场内维持秩序,引导考生按规定就坐并签名,并要求学生将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开卷考试可留有主考教师允许携带的参考资料。

三、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宣读《考场规则》并再次提示以下内容:学生禁止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进考场,更不得将上述通讯工具作为计时工具使用,不得使用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掌上电脑以及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使用自带稿纸,课桌上只准留有学生证、校园卡、文具,违反者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四、监考老师发放试卷后,督促学生在拿到试卷后填写姓名、学号和班级等信息,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互借文具。

五、开始考试2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按照考生名单,清点核对学生信息,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正反面)。

六、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七、监考人员应切实履行监督考场纪律的责任,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不得阅读书报,带做其他工作,不得吸烟、聊天,不得擅离职守,虚心接受巡考人员的指导。

八、对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试卷,并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正反面),连同试卷与作弊证据等一并报教务科。

九、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卷。收卷过程中,要求学生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讨论,违者以作弊论处。

十、试卷回收完毕,监考人员清点试卷份数无遗漏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必须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正反面),监考结束立即送交教务科。

十一、本须知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高职学院

教务科

2010年5月